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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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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日,一个必将被历史所铭记的日子——在这一天,中国实现了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这是几十年前甚至几年前,许多人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这个里程碑的背后,是中国教育发展前所未有的大提速:
2004年,启动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7年春,免除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2007年秋,实施新的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2008年秋,全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
一项项力度空前的教育政策惠及民生,温暖民心。
大国办大教育,每一步都需要非同寻常的决心和勇气。
“保证人民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这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胡锦涛总书记的话掷地有声。“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学,都能上好学,我们一定能够实现这个目标。”温家宝总理作出了铿锵有力的承诺。
在这样的执政理念下,新时期的中国教育正在书写着气势恢宏的伟大篇章。
知识的阳光普照偏远乡村
21世纪初,中国绝大部分地区都已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两基”目标。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
然而,在西部地区还有410个县,那里地理环境恶劣,大都处于高原地区、高寒山区、深山区、石山区和荒漠区,不仅办学环境恶劣、成本高、条件差,而且接受教育的观念也相对淡薄,距离“两基”的标准还很远。
“孩子是等不起的,教育是不能等的!”西部贫困地区孩子上学的问题牵动着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心。
实现教育公平,这是一个敢于直面困难的政府所具有的坚强信心。
2004年,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正式启动。
几年间,中央投入100亿元建设8300多所寄宿制学校,解决学生“进得来”的问题;实施“两
免一补”政策,解决学生“留得住”的问题。
原来透风的草房、破旧的窑洞,如今变成窗明几净的教室、宽敞干净的食堂和宿舍。“原来我每天来回要走5个小时的山路,现在可以把路上的时间省下来复习功课了”,住在大山脚下的宿舍里,重庆市巫溪县百步小学的周英感到无比开心。
对于偏远地区而言,还有一项任务属当务之急,就是迅速解决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问题。
2003年开始,“远程教育”这项重大工程覆盖了中西部36万所农村中小学。这张看不见的网络,成千百倍地放大了1亿多农村中小学生的精神世界。
“在我爷爷的时代,没有书本,没有笔……在我爸爸的时代,只有小黑板……在我们的时代,只要走进计算机教室,就走出了高山峻岭。”——这是新学期开学,西藏达孜中学的新生写下的入学感言。
眼界决定高度,高度决定命运。一张网络,悄悄地但深刻地影响着亿万学生,让他们与世界的接触变得如此亲密。
与此同时,为了解决中西部农村师资匮乏的问题,鼓励更多优秀青年终身投入教育事业,2007年秋季,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首批10737名免费师范生已和高校、家乡政府签署协议,承诺毕业后在教育行业内工作10年,其中到县级以下初中和小学服务2年。中央财政还设立专项资金,启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截至2007年,3万多名高校毕业生应招到西部攻坚县农村学校任教。
“两基”攻坚,正迅速改变着中国西部教育。截至2007年底,西部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8%。
义务教育站在新的起点上
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成为党和政府着力推进的大手笔。
2006年9月1日,修订后颁行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从法律的层面确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法律不再只是停留在文字上,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这一年,西部农村首先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7年春天,这项改革推及到全国农村;同年秋季,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在免交学杂费的同时,还免收教科书费,1.5亿学生因此受益。2006年至2010年,国家财政将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2182亿元。
“中央给咱办实惠,农民种地不交税,娃娃上学不交费,真是和谐好社会。”这是老百姓发自肺腑的感慨。
2008年春天,16个省区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进行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试点。到了秋季,全国所有城市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
“免了学杂费,省下了几百块钱,减轻了我们家长的负担,也可以让孩子少遭点罪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韦金磊的母亲这样说,小金磊从此再也不用像以往那样利用课余时间捡拾旧报刊和饮料瓶来换钱攒学费了。他的课余时间开始充满欢歌笑语,他将与城里孩子一起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共浴义务教育普惠制的阳光……
短短3年,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实现了从农村到城市,从试点到推广,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的“四大步跨越”。全国人民深深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建立并完善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巨大决心。几千年前孔子“有教无类”的民族之梦正在成为现实。  


让教育真正面向全社会
2007年秋季,到河南登封职业高中报到的新生达到300多人,许多初中毕业生主动选择上职业院校,一些休学打工的孩子也重返校园,校长景国敏乐得合不拢嘴。
在河南、四川、安徽一些地方,“上职业院校,就业打工出路宽”的观念已经开始在人们心中生根发芽,职业院校学生“招不来、留不住”的现象已不再出现。街头巷尾,人们热议的是让孩子选择什么样的职业院校读书……
这在“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思想根深蒂固的中国,是难得一见的景象。职业教育历来被认为是“二流教育”而遭受歧视;与此同时,各地职业学校在前些年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办学条件也每况愈下。
中国政府认识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将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的重要一环,也是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径。
2006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共投入20亿元,支持了317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71个县级职教中心、218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建设,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实施,启动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各地也纷纷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切实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
2007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教育真正成为面向全社会的教育,这是一项重大变革和历史任务。
号召一出,人心鼓舞。当年,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驶入快车道,招生规模总量突破800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已分别占据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
为了让更多孩子走入职业学校,2007年,国家实行新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对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一、二年级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连续2年的资助。三年级学生可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半工半读获得一定报酬。近1200万名在校学生因此获益。
职业教育,已经开始与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平起平坐”。一个全新的教育体系正在形成。
“中国学生的高超技能让我大吃一惊”,在不久前结束的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现场,世界奥林匹克技能大赛主持杰克•杜塞多普惊叹不已,“我相信,如果这些学生来参加世界奥林匹克技能大赛,中国将很快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取得一席之地。”
中国的职业教育,正在向世人展示出它的勃勃生机。
点燃贫寒学子一生的希望
这是一项改变很多人命运的政策。
“一分钱不带也可以上大学”,郑州大学的刘新艳由于家境困难,没带任何费用,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了,入学后她向学生处申请,很快获得了一份勤工助学的岗位,“工作1小时10元钱,我还申请了5000元助学贷款,顺利完成学业不成问题。”
2007年,在郑州大学,像刘新艳这样依靠“绿色通道”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有1040名。而仅仅在河南省,各高校就有10余万人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共计减免缓交学费3亿元。
2007年秋,国家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实施新的学生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不仅可以享受“绿色通道”政策,还可以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中,选择适合自己的资助方式。
自实施之日起,这项政策每年由500亿元的各级财政资金保驾护航,惠及全国1800多所高校的400万大学生和1.5万所中等职业学校的1600万学生。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安排助学资金数量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
16岁就成为孤儿的汪文丽在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就学,通过学费减免和申请国家助学金顺利入学。她说:“国家的好政策就像冬日里的温暖阳光,让我更加坚强,相信未来会有属于我的蓝天。”
人生关键处的帮助,点燃的是一生的希望。
给予青年学子的资助,燃起的是一个民族的希望。
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
“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党的十七大把教育发展列为加强和改善民生之首。“要让孩子们上好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素质。”……目标既定,豪情满怀。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正在以更加坚定的步伐向着人力资源强国进发。
踏着公平的基石,为民族未来奠基的中国教育事业正孕育着新的希望。


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不等于上学不交费
新华网北京7月31日电(记者 吴晶 王茜)国务院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教育部31日表示,考虑到城市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免除学杂费并不是取消城市义务教育的一切收费。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杨念鲁说,鉴于城市义务教育情况复杂,目前只免收学杂费。城市义务教育收费政策的最终完善要通过建立城市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在明确界定公共财政服务范围的基础上,通过试点和探索逐步到位。
与农村相比,我国城市义务教育的一些特点,对城市义务教育收费政策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城市义务教育总体水平高,但发展不平衡,同一城市的不同区域,同一区域的不同学校之间都存在一定差异。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社会对学校发展要求高,家长对学校服务的需求也多。此外,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学问题也日益突出。
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的政策设计中,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的标准为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中杂费标准。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所需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落实,地方各级财政予以安排。此外,为支持和引导各地做好免除学杂费工作,中央财政对全省已经整体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省份,从免除之日起,对中西部地区按照中央与地方5:5的比例给予奖励性支持;对东部地区,参考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落实农民工子女就学情况以及财力状况等因素,分省确定奖励支持比例。
在实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政策的过程中,国务院对规范城市义务教育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也有明确要求: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项目和标准要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强行代收;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此外,对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的资金管理,国务院也提出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支出管理和严格资金监管的具体要求。


新华社社评:中国教育史上的里程碑
新华网北京7月30日电 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我国教育史上又一座里程碑。
几千年来,孔子提出的“有教无类”,因为贫富差别的存在而成为一种难以实现的理想;但人人平等地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始终是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目标。而今,这个梦想将在21世纪初中国的大地上成为现实。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矢志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而奋斗的中国共产党自觉地肩负起了发展教育事业、提供公平教育的历史使命。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确立了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提出了建设学习型社会的目标。国家颁布和实施的义务教育法,以法制的力量规定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全面实现教育公平绘就了宏伟的蓝图。
作为一个底子薄、起步晚的发展中大国,普及义务教育绝非轻而易举。改革开放的关键抉择,彻底改变了当代中国的命运,为教育事业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也为实现教育公平开辟了通衢大道。到2005年,全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人口覆盖率超过95%。
国家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基本得到了保障,但是城市低收入家庭和进城务工人员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仍然面临学杂费的困扰。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解决城市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面临的困难,成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任务。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把发展教育列为改善民生之首,不仅提出要“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而且提出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强调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07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表示,要“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学,都能上好学”。这不仅是总理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也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教育公平的坚定信念。
继去年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后,今年秋季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也全部免除,我国将形成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普惠制,教育公平的阳光将照遍神州大地,教育事业将更加和谐地向前发展。
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体现了我们党“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执政理念。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随之而来的是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新增长。让发展成果更好地体现在保障人民接受教育的权利上,不仅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而且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充分证明我们这个党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
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是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新进展。贯彻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保障公民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和义务,是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将使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公共财政的阳光,使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轻松快乐地上学,拥有更加光明的前程、美好的人生,也将为人民富裕、国家强盛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是我国教育事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办教育的新成果。教育事业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这个基本要求,遵循统筹兼顾这个根本方法。以人为本,就要以全体人民学有所教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检验工作的标尺,以公益性质、公平教育为原则,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就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作出了全面部署,相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能够按照中央的部署精心组织,加紧工作,确保这项好政策顺利落实,按时、保质地惠及千家万户。我们希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财政投入继续向农村倾斜,同时逐步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优化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少年强则国家强,教育兴则民族兴。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是我们这个发展中大国的一次历史性壮举,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也必将对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我们坚信,随着教育事业进一步兴旺,中华民族必将在伟大复兴的征途上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教育领域腐败的五大特征
2003年10月01日11:25     转自: 中国新闻网
    今年8月,教育部公布了一份对教育收费情况的抽查结果:在过去5年中,全国中小学乱收费高达15亿元。此后不久,教育部公布了8起乱收费典型案件,并要求全国教育系统严厉查处教育乱收费,查处教育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
  正义网-《检察日报》文章说,据统计,教育收费问题在全国已连续3年成为价格投诉的头号热点,而教育领域腐败近年来呈现高发势头,这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文章称,最近十几年来教育领域的腐败现象经历了一个变化的过程。有人将教育领域腐败的发生和蔓延分为三个阶段:90年代初期的萌芽,90年代中期的发展,90年代末的大面积爆发。据记者从南京市检察机关了解到的情况,1999年初至2002年3月,南京共查办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39件,其中高校 21 件,涉案金额100万元;1999年高校职务犯罪仅1件,2000年猛升至4件,2001年增为8件,2002年头3个月查办8件。1990年之后的10 年,北京市海淀区32所院校中,一半染上了腐败病毒,24起案件中的26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01年,陕西省查办的高校腐败案件36起61人,其中处级干部22人。该年陕西经贸学院发生的腐败案件涉案人员中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12人,是陕西省教育系统建国以来最大的团伙经济案件。
  文章认为,教育领域的腐败和职务犯罪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把手”职务犯罪比例较大。绝大多数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不少校长同时还兼任书记,掌握进人权、用人权、择校审批权、借读审批权等权力,具有腐败和职务犯罪的便利。2002年6月,陕西省横山县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某工程公司的经济案件时,发现延安大学校长惠延德受贿15万元人民币的线索。经过近一个月的艰苦努力,办案人员排除种种干扰阻力,基本查清了惠延德收受50多万元的贿赂事实。前不久,河北省石家庄市第22中学校长、副校长因乱立多种教育收费项目,学校“小金库”敛财累计718万元,并私分部分款项而双双被查处。
  教育乱收费问题严重。教育乱收费问题一直非常严重,尤其是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更为突出,收费名目繁多。乱收费的所得大都进入学校的账外账,最易滋生腐败问题。2003年秋季开学前,河南省鹤壁市第十七中学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以提高学生成绩为由,向部分初一新生收取补课费600元,共计 6.36万元。
  高考、中考等招生中的腐败现象严重。负责招生的人员接受“好处”,利用职权招收一些成绩相对较差的“关系生”、“条子生”、“高价生”、“择校生”,也存在保送生暗箱操作的现象。湖南省郴州嘉禾一中高考大面积作弊,广东电白县师生合谋,利用BP机传递高考答案。湖北美术学院原副院长李泽霖1996年7 月至2000年10月间,利用负责招生工作的便利,单独或伙同其妻非法收受19名考生家长所送的人民币22.3万元和41名考生家长所送的“好处费” 13.38万元,被称为“吃黑院长”。
  基础设施建设、财务和采购等利益环节是教育领域腐败中职务犯罪的重灾区。如负责教育书刊和资料采购的人员接受出版社、印刷厂、新华书店的现金“回扣”。书刊发行站、教育辅导站、学校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可以经常以考察、参观、学习之名进行公款旅游。仅今年上半年,广州市海珠区就查处了12宗教育系统腐败案。其中,暨南大学基建处原处长助理黄军利用职务便利,在校园建筑工程中先后多次收受数家承建商负责人送的“好处费”9.5万元;华南农业大学后勤管理处原基建办公室主任朱兴暾在任职期间,共收受贿赂款人民币16.2万元。
  学术腐败不容忽视。近年来在学术界,凡是职称评审、院士评审、课题立项、基金使用、论著评奖、成果鉴定、论著出版、文凭发放、学校升格等凡涉公务性的活动中,都可以发现请客、送礼、托熟人、批条子、打招呼的现象,行贿、受贿现象也并非个例……
  文章也指出,教育领域腐败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这类腐败比其他领域的腐败具有较为特殊的影响力和传染力。
  教育领域腐败增大了腐败的影响力和传染力。尽管教育系统的“权力”有限,但是教育关系整个社会,触角无处不在,与每个受教育者和家庭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即使教育领域腐败的数额不大,但是也能够产生极为恶劣的影响力,不仅会降低广大家庭对教育下一代的信心和希望,而且可能通过受教育者、受教育者的家庭、朋友等多个层次和环节在更加广泛的范围内传播腐败的影响。腐败教职工的行为会把学生引入歧途,更会把腐败的恶性理念传导给学生。可以说,教育领域腐败直接影响未来几代人的思想文化素质。
招生舞弊、学术腐败、“权学交易”等导致学术贬值。一些人员在升学考试中通过权钱、权物交易,违规招生,从不同程度上损毁了人才质量。一些地方,学历教育不够规范,管理不严,没有严格的课时要求和规范的考试监测作保证,导致教育水平降低,质量下降,使得一些人读起“博士”、“硕士”来比读本科还容易。这样的后果是破坏了公平竞争原则,动摇公正的取才标准,危害社会正义,歪曲和降低了人才价值标准


教育系统职务犯罪调查报告
一、当前教育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发案呈上升趋势。近年来,发生在学校的腐败案件呈上升趋势,其数量之多,金额之巨,情节之恶劣,涉案人员职务级别之高,都是过去所没有的。
(二)、犯罪主体以领导干部和后勤管理人员及校办企业人员为主。例如在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同时还兼任书记,掌握进人权、用人权、择校审批权、借读审批权等权力,他们采取由腐败和职务犯罪的便利,一般的教师则没有。
(三)、犯罪发生的主要环节是基础设施建设、物资采购、招生录取和校办企业。近年来,发生在高校的腐败案件有上升趋势,腐败领域也从以往的职称评定、科研立项、成果鉴定评奖、学位授予等学术违规现象转到基建、招生、物资采购等领域。一些高校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界工程发包打法横财。他们不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投标,而是暗箱操作,发“人情标”、“关系标”、“金钱标”,导致“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悲剧在教育领域愈演愈烈。
在学校、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物资数量巨大,采购中收受“回扣”等腐败现象比较严重。而采购权主要控制在部分主管部门的干部手里。因此,党政干部成为高校腐败的“主力军”。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加大了科技产业化投入力度,校办企业方兴未艾。但是,在办企业过程中,“教师经理”的弱点和不足逐渐暴露出来,导致经营者侵吞、挪用、私分等职务犯罪案件时有发生。
(四)、贪污、受贿、挪用为主要犯罪形式,失职渎职也是有发生。调查表明,贪污案件多发生在后勤管理和采购环节,受贿案件多发生在基础设施建设和购物环节,挪用公款案件多发生在校办企业管理中。
(五)、财务管理混乱,乱收费、“小金库”是学校职务犯罪的温床。有四个特点:一是项目繁多广收费。一般性收费入学费、书费、学杂费、微机费、试卷费、监场费、补课费、取暖费、防暑费、桌椅押金、服装费等十几种,还有一些临时性的收费如义务捐款、赞助费、活动参与费等。二是超越标准搞书费。一些学校超越国家标准,故意提高收费数额。三是分类划线重收费。把入学新生分为录取生和特招生两类,同时规定两个收费标准。
在一些地方“择消费”成了乱收费的“重灾区”,群众反映强烈。目前,中小学教育系统重的职务犯罪和违法违纪案件,相当部分与这些费用的手区、保管和使用有关。
(六)、作案手段多样化、智能化、作案时间长、次数多。
教育领域职务犯罪的手段,主要是利用为学生购买学习用品和为学校采购物资之机贪污公款或收受贿赂;利用负责学校基建项目或维修之机收受贿赂;私分单位“小金库”公款;挪用、贪污校办企业公款,等等。
二、当前教育领域职务犯罪的成因
(一)、近年来, 学校许多工作逐步向市场机制转变,在管理、监督方面跟不上新机制的步伐,从而形成监督上的“空白地带”和管理上的漏洞,导致消极腐败想象滋生蔓延。
(二)、学校多渠道、多方位的筹款方式为职务犯罪提供了机会。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教育领域特别是高等学府办学经费来源已从过去的单一财政拨款转化为多渠道、多方位的筹资方式,而学校并没有随之建立起健全、有效的管理机制,又使得腐败行为难以被发现,腐败的机会成本大大降低。这是学校中职务犯罪不断攀升的根本原因。
(三)、行政权力的特殊作用,权钱交易让某些人无所顾忌。学校行政权力未形成集体领导、集体决策机制,透明度很差,基本上是“家长制”、“一言堂”,哪个权力大哪个说了算。这种权力对于社会尤其是学上前途具有特殊的作用,基本建设和招生忠德权钱交易让某些人无所顾忌。
(四)、财务管理比较混乱。部分学校财务管理相当混乱,有的根本没有财务管理制度,就是制定了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也形同虚设,依然是“一支笔”当家,教育局长、校长一人说了算。财务管理混乱的另一个突出问题是“小金库”比较普遍,违纪违规使用这部分资金的现象较为严重。而向学生随意收取的费用又成了“小金库”的主要来源。
(五)、缺乏有利的监督制约机制。学校内部虽然有教代会、工会等组织,高校还设有纪检监察部门;外部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但内部这些组织和部门都是在书记、校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很难实施监督,反而成为事迹、校长的挡箭牌。
(六)、部分学校对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思想道德、纪律法律教育重视不够,致使一些教育工作者思想意志薄弱,单薄的思想防线在物欲的冲击下一触击溃。行为人个体法律意识淡薄,对行为在纪律、法律上认识错误。有的人虽有知识,但缺乏文化素养。这些也是教育领域职务犯罪的又一成因


基建、采购、招生成高校职务犯罪“重灾区”
来源:新华网湖北频道     发布时间:2007-5-15 14:23:23
近年来,各地高校职务犯罪案件频频发生,涉案金额之大,违法违纪情节之恶劣,涉案人员职务级别之高,令人瞠目。分析这些案例发现,其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高校“内部集权化”,使高校成为无人监管的“世外桃源”。教育界和法律界有关专家建议,应及时针对高校运行机制存在的漏洞,建立健全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同时加强审计、纪检、检察等部门对高校领导和实权部门负责人的动态监督。
记者在湖北、江苏采访了解到,近年来,基建、采购、招生等领域已成为高校职务犯罪的“重灾区”。
武汉科技大学原校长刘光临、原党委书记吴国民涉嫌收受贿赂,已被检察机关查办;武汉音乐学院原副院长周世波受贿案,目前正在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前,湖北美术学院原副院长李泽霖、三峡大学原党委书记陈少岚、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等人职务犯罪案,都已曝光或宣判。他们都是利用长期分管基建、招投标、设备物资采购、招生录取等工作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收受学生家长、建筑商、承包商的贿赂,金额从几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
2007年3月,湖北中医学院设备中心分管教材与设备采购的4名工作人员暗中接受、私分回扣款90余万元一案,在武昌区法院公开审理。据了解,2000年,陈艳林从担任湖北中医学院设备中心主任一职开始,就召集属下开会,就教材、设备、耗材、学生用品采购中的回扣事宜作出部署,建立了一套3人“制约制”:刘某管钱,设立私人账户用作“小金库”;李某管账;陈某全面负责,并准备了“三联单收据”,即刘某等人收到回扣款后,交陈某过目,并开收据三联单,由陈保存收据底联,将红色联交给李某记账,绿色联交刘某登记,同时将回扣款交刘统一保管。他们谈好购书折扣后,书商按教材原标价开发票,教材到货清查完毕后,学院财务部按书商开具的发票额支付支票,书商再将折扣款用现金付给教材科。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采购教材设备吃回扣、基建工程暗箱操作、招生人员索贿受贿以及学术造假等形形色色的高校腐败行为正在成为政府反腐工作的新焦点。此类案件频发给高校主管部门敲响了警钟。


农村学校财务混乱 健全制度势在必行
2006年09月29日09:48 来源:新华网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今年在西部地区启动实施,明年将在东部和中部地区全面推行。全国农村中小学生将全部免除学杂费,农村中小学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经费将实行新的保障机制。然而,记者日前在湖北、四川等地采访了解到,目前农村学校财务存在诸多问题,困扰着经费保障新机制的顺利实施。
  当前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西部地区一些农村学校财务管理混乱,校长的财权过大,缺乏透明度和有效的监督,不仅影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顺利实施,而且还容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一、财会核算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据四川省检察院提供的材料显示,部分中小学校有禁不止、滥收费现象比较严重。如高标准收费、私设代收费项目、增设收费项目等,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用统一收据外,其他收费项目均以学校普通收据收取。所收费用多以校领导或会计个人名义私存,进入小金库。部分学校通过办补习班、计划外招生等积累的资金也进入小金库;一些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仍然是“一支笔”当家,教委主任、校长说了算;缺乏严格的财务监督制度。
  二、财会基础工作较差,财会队伍素质普遍偏低。据湖北省审计厅提供的情况,在“普九”债务审计中发现,绝大多数学校财务基础薄弱,没有会计报表,没有会计档案,“包包账”“流水账”“烟纸盒账”等不规范的原始单据普遍存在。据湖北省财政厅调查组对荆州市40所农村中小学抽样调查,发现80%以上的学校没有专业会计,大多靠教师或后勤人员兼任会计出纳,只会记简单的流水账。
  四川省检察院职务犯罪研究专家认为,财务人员或与校领导同流合污,或明哲保身,对某些校领导的胡作非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监督形同虚设。财务管理混乱为少数人挥霍公款提供了畅通的“渠道”。
  三、部分学校私设账外小金库的现象比较严重。四川省检察院职务犯罪研究专家告诉记者,小金库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滥收费不入账的截留资金;采购教学设备和学生用品,收取供货方的部分回扣款;校办企业的预算外资金转移款项;变卖学校废旧物资所得款项。小金库大部分用于解决吃喝、补助、福利和给上级领导送礼等不合理开支。小金库作为账外开支,没有审批手续和正式单据,甚至白条入账,账目缺东少西,随意支出,而且往往由校主要领导说了算,形成一对一的暗箱操作,出现问题则责任不明,扯皮推诿。个别校领导乘机浑水摸鱼,从中做手脚,将公款据为己有。
  四、资产家底不清,核算不实,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据湖北省财政厅调查组调查,相当多的农村中小学没有基建账,基建项目文件不全,白条入账现象普遍。湖北省审计厅在普九债务审计中发现,一些学校为了多报债务,人为调账,多列支出,少计收入,甚至伪造假合同、假依据、假基建专账和假会计凭证等。
  近几年来农村实行校点撤并。到2005 年底,湖北省农村中小学由2000年的近3万所减至15165所,减少了近50%。对这些撤并下来的学校,绝大多数没有进行清产核资,也没有进行资产处置,大部分学校资产被闲置。据湖北省审计厅提供的数据,2005年底,全省94个县(市、区)有7146所学校撤并后闲置,按每所学校建校投入26.34 万元(已审小学的平均投入)计算,全省中小学校闲置资产价值约18.82亿元。现在正在运行的中小学,也没有一套完整的国有资产账目。由于相当多的学校资产家底不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五、挪用专款,乱收乱摊。一方面农村中小学经费非常紧张,另一方面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在少数地区还比较普遍。有的将杂费收入用于发放教职工的津补贴,有的将上级的专项资金挪用,用于偿还债务。乱收费现象更是普遍,更有甚者,将乱收费收入不入账,存入小金库,坐收坐支。
  建立健全财会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有关专家指出,为了解决目前农村中小学财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通过改革逐步实现农村中小学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
  一、为适应农村中小学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要求,中小学会计制度必须进行调整和完善。新会计制度的设立,一要符合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要求,二要符合农村中小学会计核算的实际。从科目的设置、账务处理到报表编报都要有所创新。比如,会计科目的设置,过去学校事业收入占的比重很大,现在实行免收杂费,学校这一块收入没有了,如何设置新的科目代替;设备购置,以前由学校自行采购,现在要求实行政府采购,由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支付给供应商,又如何做账等等,都需要研究。
  二、在不改变学校经费使用权的前提下,对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新的管理体制,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要有编制完全的部门预算,学校的各项收入统一纳入县教育局的二级部门预算。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外资金一律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使用时由学校提出申请,县教育局审核,送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通过国库或财政专户直接支付到最终工程、商品、劳务提供者,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被挪用。
  三、强化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工作力度。各级财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通过规范和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国有资产的管理,有效地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学校国有资产的流失,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率和收益率。
  严格执行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有关专家指出,新机制能否成功实施,管理是关键。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严格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为了确保新机制实施,必须严格资金使用用途,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分开,保证专款专用。不应将新机制的资金用来偿还“普九”债务和学校其他债务,也不得把免杂费和资助贫困生的资金用于发放教职工工资、津补贴和福利。
  二、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必须坚持以县教育局为主编制农村中小学部门预算,将农村中小学各项收支统一纳入部门预算,细化支出内容,把农村义务教育合理的经费需求,全面纳入新机制保障范围。以公开透明为原则,坚持收支平衡,不留缺口。
  三、严格执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农村中小学校依法从各渠道取得的各项创收收入必须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各学校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牟取私利。
  四、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对新机制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对于各种挤占、挪用、截留经费等违法乱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学校乱收费则应追究校长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
顶端 Posted: 2008-09-04 16:47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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